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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校

辽宁日报刊发文章介绍我校法学院实践育人特色工作

时间:2016年04月30日 信息来源:辽宁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辽宁日报刊发文章介绍我校法学院实践育人特色工作

《辽宁日报》刊发我校法学院实践育人特色工作

  2016年4月20日的《辽宁日报》A08版以《第二巡回法庭新来了实习助理》为题,大篇幅报道了我校法学院与第二巡回法庭开展全方位合作、将实践育人落到实处的工作成效。详情如下:         

                 第二巡回法庭新来了实习助理

  提要
  法学院学生到法院实习,不新鲜。但二巡挑选学生当实习助理,就有点不一样了。巡回法庭审理的大都是复杂疑难案件,未出校门的学生能行吗?
  去年7月,第一批实习助理到岗,现已结业返校,第二批实习助理正在实习中。
案多人少,二巡的压力很大。现在,这种状况缓解没?
  理论与实践脱节,高校很苦恼。现在,学生的实践能力有没有提升?
  关注了8个月之后,我们推出这篇报道。
  引子
  早6点40分,宋晓东和来自同校的其他3名实习助理准时在学校正门集合,先是乘坐3站公交车,再坐12站地铁到达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以下简称“二巡”)。尽管每天往返的路程要用两个多小时,但在宋晓东看来,这一切都值得,因为在所有法律专业学生眼里,这个机会太难得了。
  宋晓东是辽宁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研二的学生,新学期伊始,除了上好每周四上午学校安排的课程之外,他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做实习助理的新角色中。
  法学院的学生到法院实习,很正常的一件事,但这次的实习却引发关注——从学校推荐、择优选择,到参与具体审案、严格考核,每一步都有完善的制度跟踪。从这个角度说,的确又是一件新鲜事儿。
  “第一批报名的时候,我就特别想去,但当时自己还是研一,不符合报名条件。第二批一开始通知,我立即报了名。”一个月前,宋晓东和来自黑龙江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的其他15名法学院学生,从二巡庭长胡云腾的手中接过聘书,成为二巡的实习助理。
  什么样的学生可以到“二巡”实习
  “每天到达二巡,换上正装,先登录系统,看看有没有发布重要通知,再向主审法官、法官助理询问有何工作安排,然后安排一天日程。一般来说,若团队有案件,需要我们接连几天围绕待审案件的处理进行工作,比如撰写审查报告,旁听庭审,参加合议庭讨论,进行法律文书校对等。”虽然上岗的时间只有一个月,但说起现在的工作,宋晓东显得很从容,他觉得,这一个月里,自己比以前稳重了,对待工作也细致了。
  “第一批招聘实习助理,考虑到住宿、生活等方面问题,二巡更倾向于招收沈阳本地的法学院学生。这次,学院帮我们争取了机会,即使需要自己承担住宿等费用,也阻挡不了大家的报名热情。”提起这次实习机会,来自吉林大学研二的翟爽万分珍惜,“好多同学都铆足劲,等着下批来实习。”
  据介绍,二巡招聘实习助理要满足两个硬性条件,一是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二是必须是二年级以上的研究生或博士生。先经院校择优推荐,再由院校相关负责人带队,到二巡由主审法官面试选拔。正式上岗后,二巡的每个审判团队中除了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三人之外,又多了一名新成员——实习助理。
  见到二巡副庭长虞政平,记者问及实习助理的动议,他先说了一组数据——2015年,二巡共受理案件876件,年终结案率达92.47%,主审法官及三位庭领导人均结案67.5件。“这是最高院本部法官人均结案的二三倍”,案多人少的矛盾日渐突出。
  面对法律实践基地不足,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路军也不免担忧: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尤其需要到法律实务部门以实习的方式检验和锻炼自己。目前,学生实习大多停留在短时期的、临时性的、松散型的,很难达到实质性效果。
  一面是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一面是法学院学生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如何搭建桥梁实现共赢?二巡想了一个辄——双方合作,提供实战化平台,并依托制度化的保障。
  去年7月14日,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与巡回区内七所高校的法学院院长分别签订合作协议书,“实习助理机制”启动。
  在“二巡”当实习助理能干点啥
  第一批实习助理、辽宁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三学生陈锦波,回忆起去年7月至今年1月在二巡的实习,频频感叹:在二巡实习,有很强的参与感。
  去年9月,陈锦波所在的审判团队接到了一起转让股权案,申诉人主张股权转让行为转让的是其夫妻共同财产,但未经其本人同意就转让,侵犯了申诉人的财产权,应予撤销。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转让股权是否必须经另一方配偶同意?申诉人并非合同当事人,能否主张合同的撤销?申诉人另在基层法院提起确认转让协议无效的诉讼,是否有必要将两个诉讼同时进行?刚一接手案件,陈锦波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一大堆问号。
  几次和审判团队请教、商议之后,问题逐一理清。“特别是最后一个问题,主审法官提出了另一诉讼已经足以保护申诉人利益,出于节省司法资源的考虑,应就一案处理较为妥当。而且,考虑到申诉人并非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主张合同撤销,因此裁定驳回申诉人的再审申请。这期间,我参与了从收案到宣判的全过程,深刻地体会到,如何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提高审判效率,这将使我终生受益。”陈锦波说。
  “主审法官没有因为我们是学生,就降低对我们的要求或是排斥我们参与案件,而是一对一地耐心指导,让我们参与案件讨论,倾听我们的意见。这种参与感和获得感是在以往的实习中完全感受不到的。”来自东北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14级学生李杰说。
  参与导诉服务,接待来访群众;协助法官阅卷,全面了解案情;综合分析案情,撰写审查报告; 旁听询问、庭审,亲身感受案件实情;参与合议,理解案件所涉法理;参加主审法官会议,学习疑难案件裁判思路;校对法律文书,了解司法裁判依据,让实习助理全面参与到法院审判的各项工作当中,这也正是合作机制中重点打造的一大特色。
  巡回法庭接触的案件大都是复杂疑难案件,还是学生的实习助理真的能胜任吗?对此,虞政平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
  虞政平介绍,除了严格的选拔制度之外,实习助理上岗后,二巡还会定期开展培训、讲座,主审法官会将办案流程向其全面开放,对个别办案环节进行重点讲解。
他说:“实习助理的参与为我们的审判团队注入新鲜血液,第一批实习助理,人均参与案件20余件,不但分担了我们的办案压力,也提高了法官的责任心。我们要为实习助理的工作态度和能力点赞!”
  “二巡”打样儿沈阳的基层法院在跟进
  二巡首创的法院与高校法学院双向交流的合作机制,不单为学生提供了检验自我、提升自我的平台,还延伸到了构建主审法官与法学专家互聘机制、打造互动交流教学培训机制等。二巡的相关人员可以到高校法学院进行定期培训或进修,高校法学院可申请委派优秀专家、学者到二巡研修。
  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说,合作协议建立了双方人才互聘机制,即二巡根据审判需要可聘请高校法学院有关专家学者担任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同时,高校法学院根据实际需要,也可聘请二巡的主审法官、法官助理担任兼职教授或校外导师。作为法学院校,我们愿意倾全力在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中,提供一些法学理论上的支持。
  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蕙星楼,每双周周五的下午一点半,共计36学时的硕士研究生选修课《公司法案例精读》在719教室准时开讲,主讲人不是辽大的教授,而是二巡法官虞政平。
  能容纳80余人的教室每次连过道都挤满了人,因为除了正常选课的研究生,还有很多本校和外校的法学博士生、本科生旁听。经典的案例选择与讲解,让大家直呼受益匪浅。最近,更有来自沈阳市各基层法院的法官前来旁听。
  “我们在教学中始终在谈司法改革,但司法改革的实质是什么,实务部门面临哪些考验,缺少司法实践经验的老师没有深刻的体会和感受,也很难在教学中给学生以具体指导。利用双方的合作机制,与二巡的主审法官就审判、司法改革等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疑难问题进行探讨,发挥双方在审判实践和学术理论范围内的各自优势,无疑会拓宽我们在教学过程中的思路,提高教学质量。”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贾海洋表示。
  4月13日,记者从辽宁大学法学院了解到,近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一些基层法院已主动联系他们,比照二巡的做法,希望与学院开展更多的合作。
  让审判实践和学术理论无缝融合——二巡打了样儿,其中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意义已经凸显。(本报记者/刘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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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辽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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